幼师产假的天数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七条,具体如下:
基本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产前休假
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增加产假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综上所述,幼师的基本产假天数为98天,加上产前15天的假期,难产则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此外,流产情况下的假期根据怀孕时间不同分别为15天和42天。
建议:
具体产假天数可能会受到地方政策的影响,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由于产假期间工资和职位安排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单位的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