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产假的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二胎产假的基本天数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的休息时间和产后83天的休息时间。
难产情况
如果遇到难产情况,可以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以增加产假15天。
流产情况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地方政策
部分省份在基本产假之外,还设有生育奖励假。例如,北京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新增了30天生育奖励假,使得总产假天数可达128天。
湖北省宜昌市鼓励支持将合法生育妇女的产假延长至1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
综上所述,二胎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情况下可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此外,部分省份还设有生育奖励假,使得总产假天数更多。建议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来确定最终的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