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在审核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时,会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检查:
手续审核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牌证管理
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核发号牌。
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业务监督
处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反映的问题。
处理业务领导岗退办的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手续。
查验各岗位的业务台帐,按规定公布办理登记的有关情况。
监督工作纪律。
受理群众投诉。
嫌疑车辆调查
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
根据取得的证据和询问记录,对不能排除嫌疑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立案侦察,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对作出排除嫌疑结论的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上注明情况,附有关证据和询问记录,经业务领导审核后,交相应岗位继续办理登记业务。
驾驶证受理与考试
受理驾驶证业务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体检查结果和准驾车型资格。
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和申请人累积积分情况。
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将申请人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
出具申请人考试预约凭证。
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计划。
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
考试后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落实双签名制度。
保管考试有关资料,收回被终止考试申请人的考试预约凭证和《准考证明》。
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系统。
档案管理
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
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做好档案(室)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审验内容
是否有存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的情况。
驾驶员的身体条件,对驾驶人进行身体检查,查看是否符合驾驶机动车条件。
如果记满了12分,需要查看参加学习以及考试情况。
对驾驶违章记录、事故记录进行核查,核查是否符合继续授权范围。
检查汽车发动机、底盘以及其他附属设备是否干净、有效,汽车漆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