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时间:2025-08-15 11:1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沁县人民政府批准,沁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各项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3日到沁县集中办公区10号楼311室、31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沁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5年9月3日16时前审查确认其竞买资格。保证金在成交后自动转为地块成交定金。本宗地出让不设底价。

  五、本宗建设用地涉及地上建筑和构筑物,按照评估价7.08万元随地出让、不再溢价,宗地成交后随成交价款一并交入财政专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沁县集中办公区10号楼317室;挂牌时间为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7日17时(工作日)。

  七、土地成交公示后,受让人于10日内与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不缴清全部出让价款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成交价款不包含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竞得人竞得后按规定缴纳。

  九、竞买申请人一经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能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文件提出抗辩。

  本公告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项目,以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沁县集中办公区10号楼311室、312室

  联系人:张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5-7024472

  15035587133 13834056139

  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沁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县支行

  账号:145517168862

  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5日

来源:长治日报

编辑:勾文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