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户口迁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迁移人年满6周岁的,每人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免提交)。
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开户籍证明:
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有的派出所会要求当事人到村里开迁移证明后才出具户籍证明。
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
持上述材料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交迁入申请。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迁入地派出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