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家属有什么优待

时间:2025-01-11 17:17:37

警察家属的优待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抚恤优待

因公牺牲或病故的人民警察家属将享受与因公牺牲或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相同的国家抚恤优待。

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烈士遗属,由遗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

教育优待

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时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

征兵优待

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其他优待

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优先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助学贷款,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同时学校应优先为他们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这些优待政策旨在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人民警察优抚对象的关怀,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具体优待措施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