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查意思是什么

时间:2025-01-11 06:43:12

退查是指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或出庭公诉过程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将案件依法退回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进一步查清事实,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简而言之,就是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发现证据不足,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完善案件事实和证据链条。

退查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重要程序,是补充侦查最常用的方式。通过退查,可以确保案件的证据充分、全面,从而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分子,维护司法公正。

退查的具体程序包括:

1.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或出庭公诉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进行补充侦查。

2. 退回补充侦查时,人民检察院需出具补充侦查决定书,侦查机关在收到后需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

3. 补充侦查完毕后,侦查机关应将补充侦查的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再重新审查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退查以两次为限,以确保案件的及时审理和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