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荒山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下:
土地补偿费: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通常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这部分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综合补偿限额: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此外,征收土地还应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建议: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会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获取最准确的补偿标准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