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
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
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
这些费用涵盖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变更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旨在合理计算土地的开发成本,并确保土地交易和利用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