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拆迁的资格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并且行政机关已经受理并进行了调解。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
,并且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并且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申请人应为符合拆迁条件的被征收人,具体条件包括: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上年度规定的75%。
申请人必须是无房住户、住房困难户、危房困难户、住房特困户。
申请人必须有本市城区常住5年以上户口,现居住的房屋为申请人所有。
拆迁人分为自行拆迁单位和受托拆迁单位,两者均需要具备一定资质:
自行拆迁单位 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有常设的拆迁部门。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拆迁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受托拆迁单位
一级受托拆迁单位:
有2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
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有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完成过10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20个。
二级受托拆迁单位:
有1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
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有3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完成过5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10个。
三级受托拆迁单位:
有6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拆迁人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拆迁许可申请 。实施房屋拆迁的条件包括
已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已发布《拆迁通告》。
已进行入户调查。
已公示评估结果。
已送达评估报告。
已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已发放、领取补偿款。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特定情形下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这些情形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这些条件综合起来,构成了申请拆迁的资格要求。拆迁当事人、拆迁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都需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以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