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死亡的情况下,遗体应当在 当地殡仪馆火化。这是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遗体处理必须遵守的规定之一,即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如果因特殊原因确需将遗体运回原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 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 由当地卫检部门出具的《移运证》;
4. 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总结来说,异地死亡者的遗体应当就地火化,除非有特殊情况并满足上述条件,才允许运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