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产管理分工
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统一管理,并建立明细账卡。
各机房网管、办公室等负责各自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职责分配
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分类、编号、建立档案,并审批相关事项。
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使用,并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资产处置办法
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并出具意见。
资产管理部拟定处置建议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经过审批后的资产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并按规定处理。
资产评估方法
收益现值法:适用于有收益的长期资产,通过预期收益的现值估算资产价值。
重置成本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波动大的资产,以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贬值估算。
现行市价法:通过市场调查选择参照物,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
清算价格法:以企业清算时资产可变现价值为标准。
以上是资产管理办法的一些关键组成部分,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