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推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诉讼上自认的事实
当事人明确承认的事实,无需进一步举证。
众所周知的事实
常识、习俗、一般性经验、自然现象、重大事件等被普遍接受的事实。
自然规律及定理
根据科学原理和定律得出的结论。
法律上推定的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推定的事实,例如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时间推定。
事实上推定
基于经验法则或自然法则所作的推断,例如履行合同的事实推定合同关系存在。
预决的事实
已经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已经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已经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这些事实推定方法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以提高诉讼效率和准确性。需要注意的是,事实推定并非绝对,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反证据进行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