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以下商品除外:
1. 消费者定作的。
2. 鲜活易腐的。
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交付的报纸、期刊。
5. 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因此, 如果打印机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如果商品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在退货过程中,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建议:
在退货前,消费者应当先联系卖家,确认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顺利办理退货手续。
如果卖家拒绝退货,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购买平台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