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民失踪满两年后可以注销户口。具体流程为:失踪人员家属或单位、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人员死亡,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后,才可以注销户口。人民法院接到失踪申请后还要向社会公告3个月寻找失踪人,最后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凭失踪判决书,到失踪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找到户籍室,申请注销失踪人户籍信息。
此外,如果失踪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已经死亡,在法院宣告后就可以注销其户口。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失踪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且有关机关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存,那么利害关系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死亡,并随后注销户口。
综上所述, 失踪两年后可以注销户口,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院的判决和相关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