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工作通常由以下政府部门负责: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
负责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拆迁许可的颁发、拆迁流程的步骤等。
国家建设部:
负责制定房屋拆迁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并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并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房屋征收部门:
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
根据职责分工,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需互相配合,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拆迁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暂停户口迁移
2. 入户调查评估
3. 内业计算
4. 制定拆迁实施方案
5. 申请拆迁许可证
6. 发布拆迁公告
7. 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
8. 送达拆迁评估报告
拆迁补偿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并需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