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
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其他赔偿方式
返还财产: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合法占有人。
恢复原状:将财产恢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态。
精神损害赔偿
在某些情况下,受害人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赔偿的范围相对狭窄,主要限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而行政补偿的范围则相对广泛,可能包括因行政行为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
在申请行政赔偿时,受害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害。赔偿方式可以是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具体方式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