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分是 违法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这意味着驾驶人必须用自己的驾照扣分,不能由他人代替。如果在一个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驾照,驾驶人需要参加学习并且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才会发还。
此外,新交规也明确规定禁止代扣分,对一年之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三辆以上不同车牌机动车消分,或者是三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都将会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中。
因此,建议驾驶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参与代扣分行为,以免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