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补缴地价的标准主要 取决于改造项目的类型、规划条件、土地用途及年限等因素。以下是补缴地价的一些关键标准和计算方法:
旧城镇改造项目
不改变土地规划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协议出让: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该规划条件下的土地市场评估价格×40%计算。
需改变土地规划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协议出让:应补缴的土地价款按新规划条件下的土地市场评估价格计算。
旧厂房改造项目
“挂账收储”公开出让类补偿标准:
规划容积率2.5(含)以下部分,按公开市场成交价的50%补偿;
规划容积率2.5以上部分,按公开市场成交价的5%补偿。
协议出让类的地价计收标准:
规划容积率2.5(含)以下部分,按土地市场价格的50%计收;
规划容积率2.5以上部分,按土地市场价格的95%计收。
旧村庄改造项目
经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依法可按协议方式出让的:应补缴土地价款。
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多宗地块进行集中改造
需改变规划条件以及多宗地块出让年限不同、须统一年限的,应按新规划相应用途法定最高年限,补缴土地价款。
其他优惠政策
已标图建库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夹心地、插花地、边角地,享受补缴土地价款优惠政策,按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新规划条件,在办理用地手续时缴交土地价款,并按同一项目新土地用途核定计收。
建议
在进行三旧改造时,建议与原土地使用权人或相关政府部门详细沟通,明确改造项目的具体类型、规划条件、土地用途及年限等,以便准确计算应补缴的土地价款,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