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不宣判的, 根据案件的审理程序不同,宣判时间也有所不同。
普通程序
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通常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简易程序
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通常应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
当庭宣判后的判决书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通程序:如果法院选择当庭宣判,则应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整个审理期限通常不超过六个月。
简易程序:如果法院选择当庭宣判,则应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整个审理期限通常不超过三个月。
建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法院保持沟通,了解具体的宣判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