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粮是指 农业生产单位或个人为交换而生产的粮食。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即粮食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食用需求,还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买卖和交换。为自己消费而不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粮食不被视为商品粮。
商品粮的主要来源是农民和国营农场交售给国家的粮食。在我国,商品粮基地包括松嫩平原(黑龙江吉林)、成都平原(四川)、江汉平原(湖北)、太湖平原(江苏及浙江)、三江平原(黑龙江)、珠江三角洲(广东)、洞庭湖平原(湖南)等。
在统购统销时期,粮食部门计算商品粮的方法是将定购减去返销。
总的来说,商品粮是 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的粮食,主要用于交换和买卖,而不是仅仅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