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民权利
保护个人自由、言论、宗教和思想的权利。
人身安全权
居民有权得到保护,不受生命、身体或财产受到侵害的威胁。
住房权利
享受适宜的住房条件,包括合理的租金、清洁安全的居住环境。
平等权
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不受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强制。
人身自由
非经法律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及取得赔偿的权利
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劳动权
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
有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财产权利
涉及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
社会权利
包括受教育的权利、工作的权利、休息的权利、社会保障权和社会救助权。
文化权利
涵盖科学、文学、艺术创作和享受的权利。
居住迁徙权利
包括居住自由权和迁徙自由权。
诉讼权利
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申诉、控告和起诉的权利。
这些权利通常由宪法、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确认和保护,旨在确保居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