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监督权
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权
宗教信仰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财产权
劳动权
休息权
获得物质帮助权
受教育权
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平等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其他权利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住宅不受侵犯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保护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的权利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这些权利保障了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基本地位和自由,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