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也称为违章建筑,是指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这类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类型包括: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或者虽取得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自建或自改房
,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例如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以及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违建房的主要特征包括:
不合法性: 违建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在遇到征地拆迁时也无法获得补偿。 侵占空间
损害公信力:违建房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建房的处理措施包括:
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
违建当事人还需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建议: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进行违建房的建设和改建。
对于已经存在的违建房,应当尽早向有关部门申报并依法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