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三缓三"是指对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宣告缓刑三年。具体含义如下:
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对犯罪分子判处的实际刑期,即罪犯必须在监狱中度过三年。
缓刑三年:
在这三年缓刑考验期内,罪犯无需入狱服刑,但需遵守以下规定:
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
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到备案;
不得再犯新罪。
考验期满: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表现良好,没有再犯新罪,那么三年考验期满后,原判的有期徒刑三年将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撤销缓刑:
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出现新的犯罪行为,或者被发现有漏罪,将撤销缓刑,并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三年与新犯的罪行合并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六条规定了宣告缓刑的条件和缓刑考验期满后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