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是指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的资本运作行为。这一定义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在国际上,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ergers and Acquisitions,简称M&A。
兼并 (Mergers) :兼并是指两家或多家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是一家优势企业吸收另外一家,强调两家企业合并在一起,多个法人变为一个法人。
收购 (Acquis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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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合并的类型:
吸收合并: 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合并后,被合并方法人资格被取消,融入到合并方,成为合并方的一部分。 新设合并
控股合并: 收购方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达到控制目的,但交易之后目标公司仍然存在,双方法人资格不发生更改,只是控制权发生了转移。
并购重组的目的:
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旨在实现企业经济实力的增长、促进企业扩张、追求规模经济和获取垄断利润、获取先进技术与人才、跨入新的行业、收购低价资产从中谋利或转手倒卖、买壳上市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综上所述,并购重组是一种重要的资本运作方式,通过兼并与收购,企业可以实现资源的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从而提升效率、扩大市场或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