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职代会的基本程序及流程如下:
会期
职代会每届三年,职工代表任期三年。
每半年召开一次职代会,每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会前筹备
起草请示报告:包括会议召开的任务、时间、地点、代表名额、主席团成员人选和大会的主要议程。征得行政同意后,报同级党组织批准,同时报上级工会备案。
成立大会筹备组。
提出大会方案:包括会议议程、会期、组织机构、会场布置、活动安排、经费预算。
起草报告:包括行政负责人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等。
征集提案:向广大职工征集提案,并进行审查。
选举代表:按照职工代表选举办法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并确定代表比例和构成。
审查代表资格: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确定会议议程:根据征集的提案和会议需要,确定大会的具体议程。
印发工作报告(草稿):组织广大职工讨论,收集意见并带到职代会上讨论反映。
召开预备会议:向代表报告本次会议的筹备情况,并进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程序。
召开职代会
致开幕词:由会议主席团成员主持,进行会议宣布、国歌奏唱和代表代表团发言等环节。
听取行政负责人工作报告:由行政负责人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审议或审查提案:依照职代会的职权审议或审查提交大会的各项提案。
评议行政领导人:对行政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
审批集体合同:对集体合同进行审议和审批。
讨论通过大会决议:对会议的各项决议进行讨论并通过。
致闭幕词:由会议主席团成员主持,宣布会议取得成果和决议内容,并进行表彰和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