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的税率涉及资源税和增值税两种,具体如下:
资源税
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
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
通过提取地下天然卤水晒制的海盐和生产的井矿盐,其资源税仍分别按每吨20元和12元征收。
增值税
自2007年9月1日起,盐(指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钠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现行的17%统一调整为13%。
自2019年4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销售食用盐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因此,海盐的资源税和增值税税率如下:
资源税:北方海盐每吨15元,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每吨10元,提取地下天然卤水晒制的海盐和生产的井矿盐每吨20元和12元。
增值税:食用盐(包括海盐)的增值税税率为9%。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进行税率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