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饭,吃得更健康安心

时间:2025-04-03 15:21:00

原标题:食堂饭,吃得更健康安心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食品安全大于天,集中用餐单位涉及面广,主体多元,管理难度大,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过去,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2023年,江西一高校饭菜中疑吃出老鼠头,后经联合调查组调查,根据国内权威动物专家专业辨识,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2024年,辽宁本溪多名家长发视频称,某学校食堂给孩子吃垃圾桶内的剩菜,多名学生上吐下泻。一次次事件让人们质疑: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是怎么出现的?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治理的一大难点是主体复杂,责任划分不清。为此,《规定》将集中用餐单位供餐方式概括为单位食堂自营、委托承包经营、从供餐单位订餐三种;并特别强调,对于委托承包经营这种方式,用餐单位、承包方都应该按照规定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这一规定明确厘清了各方责任,用餐单位不得再以“外包”等借口推卸责任,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的现象,可谓对症下药,靶向治疗。

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向来是大众关心的重点。此次《规定》对此做出专门规定,要求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要求,也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并进一步强调,“学校、幼儿园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从重处理”。一系列措施回应了大众呼声,直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信将有助于进一步保障孩子们的校园饮食安全。

就在《规定》发布之际,新修正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也同步发布,进一步展现出相关部门治理食品安全的决心和不懈努力。两项新规相互衔接、相辅相成,对集中用餐单位全链条、各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出了全面指导,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做出了严格规范,从而保证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

无论学校、医院,还是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都关系着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此次《规定》针对当前食安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问题,有的放矢地健全集中用餐单位的长效管理机制,堵住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维护群众饮食安全。期待《规定》的落实为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筑起坚实“盾牌”,让人们在食堂吃得健康、吃得安心。(土土绒)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