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上海9个商家被纳入事故责任方

时间:2025-06-11 12:32:00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看似“提升性能”,实则暗藏致命隐患,私自更换大功率电机、加装电池、拆除限速装置等行为,极易引发电池过热、车辆失控、刹车失灵等严重后果。6月11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9个商家因非法改装被纳入事故责任方追责。

警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图片来源/上海警方

9个商家因非法改装被追责

今年1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行人相撞交通事故。当日11时30分许,当事人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盐朝公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行人杨某相撞,事故造成杨某头部受伤。经调查发现,涉案电动自行车时速达到45公里/小时,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标准,存在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嫌疑。经对事故当事人开展询问,发现该车先后由两家电动自行车店铺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电机等部件进行了非法改装。

据此,浦东警方对两家店铺展开调查,固定了两家店铺经营者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证据,最终依法认定方某驾驶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杨某横过道路未确保安全,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两家店铺经营者各自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周闽琪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情况。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摄

上海市公安局交管总队事故防范支队副科长周闽琪介绍,该案件也是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改装商家被依法追责的典型案例。自2024年3月该项工作推进以来,上海警方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溯源反查作为行动的重要一环,建立了常态化电动自行车事故反查、事故追责等全链条溯源调查机制。

今年以来,已累计反查涉电动自行车一般程序事故2100余起。从反查情况看,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呈下降趋势,从事非法改装的店铺明显减少,有效推动全市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17.4%。

在此基础上,上海警方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机制,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店铺纳入事故责任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事故溯源反查发现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线索650余条,移送市场监管行政立案500余起,将非法改装企业纳入事故责任方48起。今年以来,已有9家非法改装商家被纳入事故责任方追责。

同时,上海警方会同司法部司法鉴定院研发便携式“电动自行车综合检测系统”,联合制定《上海市超标电动自行车检验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检验鉴定工作流程。

警方对快递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图片来源/上海警方

改装电动车上路致事故可能多方均需担责

上海市公安局交管总队事故防范支队副支队长王毅介绍,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业产品。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电动自行车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最高设计车速,以及制动性能都有强制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改装商家解除限速,更换不符合标准的电池组、电动机,将导致电动机功率、制动性能等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上道路行驶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且未投保相关保险,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给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矛盾化解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商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王亮表示,今年共处罚平台企业7家次。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摄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加装蓄电池、电动机等动力装置,更换不符合出厂额定电压的蓄电池或者擅自更换电动机等动力装置,拆除或者改动车速提示音、限速等装置。实施上述非法加装、改装、拆除或解除限速等装置违法行为,造成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依法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上海市交管总队副总队长王亮还提到,对于电动自行车使用频繁的群体,交管部门聚焦了快递外卖骑手“违法成本低、管理抓手弱”的问题,持续督促快递外卖平台企业建立完善骑手交通安全监管制度,对名下骑手违法不及时处理、不按规定使用专用号牌、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所属企业开展约谈处罚。

今年以来,共处罚平台企业7家次、处罚配送站点40家次。通过多方联动叠加管理,今年5月份以来,全市日均发生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有责交通事故环比下降了7.6%。

下一步,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将紧盯“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不放松,持续多方发力清除乱骑行安全隐患。同时,针对暑期出游逐步增多的特点,强化对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管理,聚焦“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和轻型货车)和6座以上小客车等7类重点车辆,严管严查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不系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