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填制《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更改姓氏的,需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
学校证明(在校学生)
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
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十周岁,父亲、继母或母亲、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
父母亲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父母结婚证
成年人变更姓名所需材料:
填制《主项变更更正审批表》
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需现场书写并按捺指纹)
所在单位同意变更更正的意见(仅限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银行出具征信证明
提交申请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审核与调查
派出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核实和调查,确保申请理由合理且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需要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协商一致并签署同意书。
对于成年人,需要单位或学校出具同意变更的意见。
审批与登记
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将材料上报给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再次审核。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领取新的户口本。
其他注意事项
改名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理由不当,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未成年人改姓需要父母双方同意,并签署同意书。
成年人改姓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等材料。
建议:
在办理改姓手续前,建议先与另一方父母进行充分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