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为缴纳。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实行源泉控制。
前几年网上热议的“粽子税”其实并不是有这个税种,说的就是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中华传统佳节,端午节单位发福利,粽子是必不可少的,发粽子属于非货币性福利,可按公允价值(即市价)计量。税法规定向职工发放福利,要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粽子是赠送他人,则要区别情况来看,第一种是对方买了你的产品或者服务,你附带送的粽子,则不交个税;第二种如果是对方没有购买产品或者服务,是无偿赠送的,则要按偶然所得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如果聘请了兼职人员,也要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财务人员在遇到这些事情时,很容易忽视税务处理。如果没有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则会受到相应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