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主要 监督公职人员的廉政从政、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具体职责包括:
监督:
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并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调查: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并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对象包括各级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通过这些措施,监察委员会旨在维护国家的法制秩序,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政治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的政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