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贿选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赠送财物:
包括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提货券、购物卡、各类支付凭证、微信(QQ)红包或烟、酒、槟榔、土特产等。
提供消费活动:
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
变相赠送财物:
以慰问、帮扶等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
支付费用:
以提供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名义,动员外出人员回乡为其投票。
缴纳费用:
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电视收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
保证金承诺:
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
影响竞选:
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竞选。
赞助活动:
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民债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
分发集体资产:
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
舞弊行为:
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
其他手段:
利用其他手段破坏选举公平。
这些行为均属于拉票贿选,依据不同规定和情境,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建议严格遵守选举法律法规,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