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落户,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准迁证明:携带所需材料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办理户口迁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入户地址户口簿。
特殊情况材料:
婚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分(购)房迁移:房卡或住房证明。
出国(境)注销户口: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回国(入境)落户: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入伍通知书。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需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需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入学通知书。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派遣证。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引进人才落户: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原籍户口簿、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婚姻状况证明等。
两地生活人员落户: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书、特困证明等。
军转干部落户:市、区军转办出具的转业干部落户证明、入伍通知书、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书、家属户口簿、部队任职命令、调令、家属随军报告表或其他特殊条件留连的证明材料。
军官家属随军落户: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部队任职(调级、晋职)命令。
其他注意事项
积分落户:全部实现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积分落户人员2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综合积分落户人员30个工作日内对积分进行核定。
落户直通车服务: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集体户,为应届毕业生和积分落户人才等当场办理个人专属的居民户口簿。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顺利在大连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