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交后,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取回个人缴纳的部分:
退休时未交够15年:
如果参保人退休时未交够15年养老保险,又不愿意一次性补足差额,可以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有关部门会把个人缴纳的费用一次性退还。
军人退休:
军人退休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社保的退保手续,取出个人缴纳的部分。
转变国籍:
如果参保人转变国籍,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取出社保个人部分缴纳的费用。
未到退休年龄去世:
如果参保人未到退休年龄而不幸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向当地社保机关申请领取其个人账户的钱。
出国定居:
如果社保参保人出国定居,并且户口已经在国内公安机关注销,户籍迁到国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提出社保余额。
社保停交后取现:
社保停交了,里面的钱可以取现,但只限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费用。
补交社保:
如果社保断交期间未就业,可以到当地社保机构窗口补交缴费,以补齐中间断交的社保缴费时间,确保社保待遇的连续性。
找代理公司:
如果辞职了,可以通过找代理公司来补缴社保。
续交社保:
如果社保断交三个月以内,可以去社保局办理补交,并取回养老保险手册。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操作,以确保权益和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