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是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全部职工:
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
私营业主:
指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个人。
个体户主:
指个体经营、自负盈亏的个人。
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
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从业人员。
乡镇企业从业人员:
指在乡镇企业工作的人员。
农村从业人员:
包括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人员。
其他从业人员:
包括民办教师、宗教职业者、现役军人等。
外籍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
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
兼职人员:
指在多个单位兼职的人员。
借用的人员:
指从其他单位借用的人员。
第二职业者:
指同时从事两份职业的人员。
劳务外包人员:
指被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退休后返聘人员:
指已经退休后再被聘用的人员。
试用期人员:
指在试用期内的人员,虽然他们不在正式岗位上工作,但仍然是单位的劳动力资源。
劳务派遣人员:
指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这些分类涵盖了不同性质、不同就业形式的人员,反映了社会劳动力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统计和分析从业人员时,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和目的,对这些分类进行细化和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