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是指 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事故。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导致受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在仓库整理货物准备当天工作时受伤,或者下班后在办公室整理当天业务资料时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保安在制止不法分子进入公司时被打伤。
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如尘肺病等。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些情形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了明确。工伤事故不仅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可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因此,对工伤事故的预防和认定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