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主体不合格
借贷一方或双方不具备签订借款合同所需的民事行为能力或法律地位。
欺诈或胁迫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且损害了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
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违反强制性规定
借款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非书面形式且不符合要求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且年化率超过36%。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职业放贷行为
出借人不具备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违反公序良俗
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等违法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合同无效。
这些情形下,借款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并且相关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以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