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官职设置通常遵循中国公安机关的人员等级制度,并根据派出所的职能和管辖权有所不同。以下是派出所常见的官职及其等级顺序:
1. 所长:派出所的负责人,可能兼任党支部书记。级别从副科级到正处级不等。
2. 指导员:通常负责政治思想和队伍管理工作。
3. 所长助理:协助所长进行工作。
4. 民警:执行公安任务的基本警力。
5. 教导员:负责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6. 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民警工作,但不具有执法权。
7. 社区民警:负责特定社区警务工作。
8. 辅警:协助民警工作,通常不具备执法资格。
9. 警犬训导员:负责训练和使用警犬。
10. 驻村民警:负责特定区域的警务工作。
11. 交警:负责交通管理相关警务工作。
12. 治安队长及警员:负责治安管理和案件侦查。
13. 刑警队长及警员:负责刑事案件侦查。
14. 巡警队长及警员:负责巡逻防控和紧急事件处理。
15. 办公定人员:负责办公室行政工作。
16. 户政管理室:负责户籍管理工作。
17. 国保中队:负责国家安全保卫工作。
18. 经警中队: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19. 交警中队:负责交通管理和交警工作(在一些地方)。
派出所的具体职位和级别可能因地区和派出所的职能而异。例如,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和治安派出所等,根据其服务的社区和管理的特点,可能会有不同的官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