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当在 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具体步骤如下:
领取地点:
离婚协议书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这是最常见的领取方式。
填写内容:
在领取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应根据协商结果填写协议内容。离婚协议应包括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自行拟定或律师协助:
如果双方希望自行拟定离婚协议,也可以自己撰写或请专业律师协助拟定。这样可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民政局备案: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需将离婚协议书留一份在民政局备案,以便日后查询和证明。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并填写:
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标准格式的离婚协议书,然后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进行填写;
或者自行拟定离婚协议,并确保其符合法律要求,最后在民政局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