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干部的婚假根据《民法典》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如下:
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
男女双方均为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的,可享受3天婚假。
晚婚:
男女双方均为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路程假: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探亲假期间结婚: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婚假有效期:
婚假需要一次性修完,包括周末及节假日,国家对于婚假并没有设置有效期,具体有效期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综上所述,党政干部的婚假为 3天,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如果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额外的路程假。婚假期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且通常需要在一定时间内休完,具体有效期由所在单位自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