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别人的钱写收条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标题
收条的标题应居中书写,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条”或“收据”字样。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
正文
正文应从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
明确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金额应使用中文大写,以防止篡改。
如果涉及利息,需明确写明利息金额。
如果借款人委托他人代为收款,应注明“代收到”和“代收人”的字样。
落款
落款应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并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需要加盖公章以增加真实性。
如果是当事人经手,应在姓名前加上“经手人:”字样。
```
今收到
张三
归还的借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代收人:李四
日期:2024年1月2日
```
在这个示例中:
标题为“今收到”
正文明确了收到的钱物种类为“借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落款包括代收人“李四”和日期“2024年1月2日”
通过以上步骤和要点,可以确保收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