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怎么拘

时间:2025-01-04 22:37:13

拘留的执行程序如下:

申请与批准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并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拘留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送看守所羁押

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讯问与通知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拘留的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以上是拘留的合法执行程序,确保拘留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