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诊所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申请材料
《诊所备案信息表》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诊所设计平面图
拟任诊所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卫生技术人员身份证
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诊所规章制度
诊所设备、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及数量清单
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与其他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委托协议(如委托办理)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办理)
提交备案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卫生健康部门。
递交申请时,需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材料审核
卫生健康部门将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逐一审核。
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通知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
现场勘查评估
卫生健康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评估。
主要检查诊所的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医务人员资质及诊疗流程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领取备案证明
诊所收到备案通知书后,可凭通知书到卫生健康部门领取备案证明。
办理营业执照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诊所名称、经营范围、主要负责人和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等。
提交申请后,需经过审核,获得《营业执照》。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满足人员、场所、设备等各项要求后,需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时需提交相关人员资质证明、场所证明、设备清单等一系列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