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精神文明奖的发放标准根据单位获得的文明单位称号级别以及个人职务层级(职级)和岗位等级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发放标准:
胶州市级、青岛市级、省级、全国文明单位
发放基数为2020年度标准的17250元。
胶州市级文明单位按照青岛市级文明单位标准的0.75倍发放。
青岛市级文明单位按照1倍发放。
省级文明单位按照1.25倍发放。
全国文明单位按照1.5倍发放。
机关退休人员
根据退休时各职务层级、职级的系数确定具体发放标准。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根据退休时各岗位等级的系数确定具体发放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
没有精神文明奖,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职务、职称发放在职人员的60%。
省级文明单位
根据职称不同,一般发放金额为20000元左右。
市级文明单位
根据职称不同,一般发放金额为18000元左右。
区县级文明单位
根据职称不同,一般发放金额为13500元左右。
综合以上信息,青岛精神文明奖的发放金额在 17250元至22500元之间,具体金额取决于个人所在单位获得的文明单位称号级别以及个人的职务层级和岗位等级。
建议:
退休人员可以根据自己所在单位的文明创建情况和个人职务、职称情况,对照上述标准计算自己的精神文明奖金额。
由于政策和管理安排的变更,建议联系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获取最准确的发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