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账内明示的回扣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只要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就是可以合法收取的回扣。这意味着回扣是作为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在交易过程中明确记录并入账。
账外暗中的回扣
账外暗中的回扣是指未在交易中明确记录,而是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在账外暗中退还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的部分商品价款。这种行为属于非法的回扣,会被认定为商业贿赂。
明示方式收受业务单位回扣
例如,张某经营的某饭店与某啤酒公司签订啤酒专卖促销协议,啤酒公司在张某饭店销售促销期间支付20万元作为回报。这种回扣虽然是以明示方式,但仍然属于账内操作。
“明暗结合”方式收受回扣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公司或个人可能部分如实入账,部分不入账地收受回扣。这种方式也属于非法回扣,因为它涉及欺诈和不透明的操作。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回扣,数额较大的,构成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
受贿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5000元以上的,构成受贿罪。
总结:
只有合法合规的回扣,即“账内明示”的回扣,才是允许的。任何形式的“账外暗中”回扣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的回扣,都是违法的,并可能构成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