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金卡的标准主要根据士兵服现役的年限来确定,具体金额如下:
基本标准
士兵每服现役满一年,发给4500元退役金。
增发部分
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退役士兵,以基本标准为基数,按照以下比例增发退役金:
获得中央军委、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退役金。
示例计算
假设一个士兵服现役满4年,未获得任何荣誉称号或立功,其退役金计算如下:
基本标准:4年 × 4500元/年 = 18000元
建议
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部队会发放退役金卡,标准是每满一年4500元,具体金额根据服役年限和是否有立功表现而定。
对于选择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则没有退役金卡,而是由当地安置部门负责安排工作。
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或需要更详细的计算,建议咨询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相关军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