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根据《民法典》和《合同法》的规定,有名合同包括以下几类:
买卖合同: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
赠与合同: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借款合同: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租赁合同:
出租人出租财产,承租人支付租金。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设备并出租给其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
承揽合同: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
建设工程合同:
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支付价款。
运输合同:
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保管合同:
保管人保管他人财物,寄存人支付保管费。
仓储合同:
仓储人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
委托合同: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办理事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
行纪合同: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
中介合同:
中介人介绍双方认识或促成交易,委托人支付中介费。
保证合同:
保证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还有以下有名合同:
抵押合同:
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合同: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了解和掌握这些有名合同的内容和规定,有助于合同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减少纠纷,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