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遵循哪个法律

时间:2025-01-16 06:38:12

退休返聘遵循的法律主要包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

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时,劳动合同终止。因此,退休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要求用人单位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再次聘用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指出,用人单位与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时,人民法院应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说明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了返聘协议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报酬、医疗、保密义务等,并规定了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

双方协商:

退休返聘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可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

需要注意的是,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有所区别,返聘人员不能享受劳动法规定的某些权益和保障,如社保、公积金等。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协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